从国外经验看中国土壤环境污染防治! 土壤环境污染是世界性的环境问题,西方发达国家比我们遇到得早,治理也比较早。从20 世纪70 年代开始,以美国“超级基金法”为代表,欧美工业化国家在土壤污染治理修复方面建立了相对完善的法律法规和治理技术体系。特别是随着基于风险的土壤环境管理理念,得到广泛接受,治理修复策略也从高能耗、高干扰的治理修复技术转向绿色可持续的修复策略。 近年来,我国对土壤污染防治越来越重视,土壤污染治理修复的市场逐步打开,但仍存在对土壤污染认知的片面性、修复过程不科学、二次污染控制不足、重治理轻调查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应该充分借鉴国际经验,紧密结合实际,科学确定土壤污染治理修复的政策和技术路线,不走或者尽可能少走弯路。 我国土壤污染的来源及分类管理 我国的土壤污染类型大体可以分为四类。 第一类是农田耕地土壤污染。这类土壤污染通常来源于工业活动排放以及农业生产活动,如工矿企业生产活动会导致周边农田耕地土壤的污染。农田耕地的污染也可能来源于农业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化肥、农药等。农田耕地污染的特点是污染面积通常很大,污染深度比较浅,污染相对均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