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企业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了加强全镇矿山企业事故应急处理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事故抢救的快速反应和有效处置水平,把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本着“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快速出动、分工负责”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院桥镇矿山企业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矿山基本情况 我镇现有矿山企业2家,分别为: 1、台州市黄岩山鑫采石场,位于院桥镇唐家桥村,矿区占地面积27000m2,企业从业人数15人,企业负责人朱冬军,电话13605762333,办公室84870677。 2、黄岩强盛石材有限公司,位于院桥镇上岙村,矿区占地面积13320m2,企业从业人数20人,企业负责人陈后春,电话13957630306,办公室84842021。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辖区内,由于人为过失或自然灾害造成的矿山企业重大伤亡或巨大经济损失事故。具体指矿山企业一次性人员死亡3人以上,受伤5人以上,或者一次造成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