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汛期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了提高矿山事故的应急救援能力,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控制矿山事故的发生和发展,保护职工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减少矿山事故造成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十条规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法律法规,本着“反应迅速、处置得当”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湄潭县湾水泥用石灰石矿山位于湄潭县西南,距县城中心距离约14.0km,属于湄潭县黄家坝镇所辖。326国道从矿区北面通过(约1.3公里),有乡村公路到矿区,矿区南侧为湄江河,交通十分方便。 矿区地理位置东经10702030-10702143,北纬2704103-2704137矿区总面积0.448km2 三、预案实施 1、 主要负责人是矿山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矿山的安全生产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上级的指示、决议和各项规章制度,领导安全生产,以保障全体员工和从业人员的身体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