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架支护安全操作规程 1、隧道各部(包括斜井、横洞)开挖后,除围岩完整坚硬,以及设计文件中规定的不需支护者外,都必须根据围岩情况、施工方法采取有效的支护。在施工中应经常观察地形、地貌的变化及地质和地下水的变异情况,预防突然事故的发生并应有应变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坚持先支护(强支护)、后开挖(短进尺、弱.)、快封闭、勤量测的原则,以确保施工安全。 2、施工期间,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会同有关人员对支护各部定期进行检查。在不良地质地段每班应设专人随时检查,当发现支护变形或损坏时,应立即整修和加固;当变形或损坏情况严重时,应先将施工人员撤离现场,再行加固。 3、洞口地段和洞内水平坑道与辅助坑道(横洞)的连接处,应加强支护或及早进行永久衬砌。 4、洞内支护,宜随挖随支护,支护至开挖面的距离一般不得超过4m如遇石质破碎、风化严重和土质隧道时,应尽量缩小支护工作面。当短期停工时,应将支撑直抵工作面。 5、不得将支撑立柱置于废碴或活动的石头上。软弱围岩地段的立柱应加设垫板或垫梁,并加木楔塞紧。 6、人工配合装载机向多功能开挖台车上上拱架,做好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