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货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一、遵守总则中的有关规定。 二、现场理货必须遵守船方和港方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进入生产现场要按规定着装,并戴好安全帽穿好安全背心,不准携带火种。 三、禁止在关下理货、站立或行走。甲板上行走要注意关向,从非关向一侧通过。禁止在舱口围板上行走或站立。下舱理货攀梯上下时,不准披衣、携物。卸货完毕下舱检查遗漏货物时,不准单独一人下舱。灯光不明或视线不清时不准上下舱。 四、在现场理货,必须注意来往车辆和绊脚杂物,遇有雨、雪、冰霜及甲板油污等情况时,要防止滑跌。不准在现场手持伞理货。 五、禁止坐在船舷上、码头护轮坎上、浮码头栏杆上、机械车辆驾驶室内、货物桩脚旁或船员房间内理货和休息。 六、无安全帽不能登轮。上下船必须走船梯,上下船梯要保持距离,禁止拥挤,船没靠稳,严禁上下,不准跳船帮,不准披衣挂肩。 七、上下软梯应事先检查绑扎是否牢固,专人扶梯方可上下,不准两人以上同时上下。 八、在甲板上记数时,严禁坐岗,要选择离钩头距离适中的安全点。严禁在舱盖板、甲板货物上行走。在甲板上站立看箱要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