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交钻孔桩施工安全技术交底书 “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 ”。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杜绝伤亡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凡本公司所属各项目部、工地职工均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规,现公司根据几年的实践经验和本行业特点结合国家行业标准JGJ-99评分表规定,订了下列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望项目部各施工队伍人员认真执行。违者将按项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一、一般规定: ()、每一个工必须配备一个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各特种作业工必须持证上岗(电工、焊工、起重工、登高作业工、铲车、吊车司机、.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桩基工程严禁施工桩长超出本桩架证牌所规定的允许施工桩长。遇特殊情况时,要经有关单位同意后方可施工。 ()、工地进场前应首先查明地下有无深坑、地下管线,高低压线及周围建“构”物况和场地高低软硬情况,安全员要针对自己工地的实际情况,参加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制定出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报公司审批。公司对每个工地开工前进行 书面安全技术交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