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牵引绞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一章 上岗条件 第一条 绞车司机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第二条 绞车司机必须熟悉所操作连续牵引车的构造、性能、工作原理,会操作、会维护、会保养、会处理一般故障。 第三条 必须了解运行区段巷道基本情况,如总长度、支护方式、巷道起伏变化情况、中间联络巷位置、巷道内其它设备布置、安全设施等情况。 第二章 安全规定 第四条 绞车司机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及本操作规程。 第五条 绞车司机作业前必须认真进行本岗位的危险源辨识,并严格执行手指口述。 第六条 绞车司机必须配备齐全、完好的劳动保护用品,扎紧衣袖。 第七条 绞车入井前、安装后,必须由机电部门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检查验收,达到完好标准后方可入井,安装符合使用条件并签发小绞车准运证后方可使用。 第八条 绞车安装地点应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绞车及提运技术牌板(标明绞车的型号、功率、绳径、牵引长度、牵引车数及最大载荷、斜巷长度及坡度等)和准运证。 第九条 绞车必须完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