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钢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场地要保持整齐、清洁,各种材料、工具要放到指定地点。 2、电炉送电前,应对所属机械、电器确认正常后,方可送电熔炼。3、装炉前应检查炉体、炉盖、水冷系统和倾炉机械是否正常,电炉接地是否良好。4、当出钢坑和炉前出渣坑中有水,炉底过深,炉壁损坏超过规定时,不得送电炼钢。5、炉料要有专人负责检查,严禁将易爆品、密封容器及水、雪块或带水的炉料装入,以防止爆炸,炉料大小不得超过规定。6、当停炉超过24小时,应检查炉膛情况,发现炉内潮湿或者有水,应设法进行烘烤,干燥后方可装料熔炼。7、送电前,把电极升起并进行严格检查,防止短路,禁止带负荷送电;通电时先用十分钟低压,当电极埋入炉料时,才能把功率加到最大。8、凡接触或盛装钢水、炉渣的工具,需经烘烤干燥才能使用,使用完毕应立即放到指定的位置。9、需要二次装料时,在装料前必须把炉门坎垫高、垫牢,以防钢水跑出。炉料高出炉壳,需要吊车压料时,要有专人指挥。10、加矿石或吹气时,要掌握好温度,任何时候加矿石都不得过猛、过急,以防沸腾跑钢伤人。自动流渣时,严禁使用湿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