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市电力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了切实提高对电力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在我市发生突发电力事件的情况下,能快速反应和有效处置,最大限度地降低危害和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2、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国家及浙江省人民政府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临海市人民政府事故应急的有关规定,以及电力行业有关技术规程、规定和原临海市电力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修订形成。 3、适用范围 凡属临海市范围内发生的突发性电力事件造成重大影响的,均适用本预案的规定,具体包括: (1)、自然性灾害,包括地震、洪水、台风、泥石流等。 (2)、人为性突发事件,包括误操作、人为破坏等。 (3)、其它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电力事件。 4、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突出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有效防止电力生产事故发生;依靠各级地方政府和公安机关,加强电力设施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