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架空电缆线路及变台安全操作规程 (1)开挖电杆基坑作业前,应与有关单位取得联系,探明地下物状况并采取防护措施。在现况电力、通讯电缆2m范围内和现况燃气、热力、给水、排水等管道1m范围内必须在主管单位人员的监护下人工开挖。 (2)搬运电杆时,必须统一指挥,协调一致,互相呼应。使用车辆搬运电杆时,必须将电杆绑扎牢固,并保持平衡。 (3)立、撤电杆作业必须设专人指挥,明确联系信号和人员分工,必要时设专人监护和疏导交通。 (4)使用汽车起重机立、撤电杆时,应与信号工密切配合,吊点应在电杆重心的上方,距杆根的距离应大于杆长的0.4倍加0.5m。 (5)人工立杆应使用两副架腿,杆轴向与架腿顶部支点应保持同一直线,并位于架腿两支腿的中心,架腿受力应均衡。基坑填平夯实后方可拆除支腿。立水泥杆时,应采取防滑措施。 (6)立、撤电杆时,应设置半径为1.2倍杆长的作业区域,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作业区域。立杆作业时,坑内严禁有人。 (7)蹬杆前应检查电杆埋设的牢固性,确认安全后方可蹬杆。 (8)杆上作业时,上下传递工具和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