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电安装、维修安全技术交底 1.电工必须持有效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方可从事电气安装、维修作业; 2.本工程由总包单位在各层为各分包施工单位提供了二级配电箱,施工时各单位只需按照施工要求及安全用电的要求配备好成品三级箱和配电盘,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的要求; 3.施工照明采用橡套电缆线从层箱引出架空敷设;照明灯具采用金属卤化钨灯或普通“220v 200w”照明灯泡,灯泡要有金属防护罩。 4.工作行灯及楼梯采用低压36v 100w的灯泡进行照明。 5.临电配电箱委派专业电工负责管理,定期检查,保证配电箱坚固、完整,箱体佩线绝缘良好,排列整齐,绑扎成束导线剥头适宜并压接牢固。 6.施工现场内禁止架设裸导线;非专业电气工作人员禁止在施工现场架设线路,安装灯具,拆装电气设备等作业。 7.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以及与电气设备连接的金属构架必须采取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措施。 8.采用保护接零的单项220 v电气设备,应设有单独的接零保护,不得利用设备自身的工作零线,兼做接零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