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电及小型机具安全技术交底 一、 交底依据: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2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21以及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相关文件 规定。 二、 临时用电: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必须编制单独的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5台及50KW以下者,必须编制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即专题方案)。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必须按程序进行审批(由施工单位的项目电气施工技术员负责编制,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技术负责人审批,然后再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总监审批,并盖相关单位的红章)。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完工后,必须由编制、审核、审批、监理及使用单位进行共同验收,符合规范要求,监理签署合格意见后方可投入使用。使用后应经常对线路和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和摇测,绝缘和接地电阻测试记录应每月不少于一次,所有资料监理应见证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