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安全事故及突发事件工作预案 为全面加强旅游安全监督管理,防范旅游安全事故发生,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人身、财物安全,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及时、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旅游局以及省、市有关安全规定和有关旅游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我市旅游业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旅游安全要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以防火、防盗、防灾害、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防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岗位责任制。要把五一、十一、春节黄金周和重大节庆期间的安全防范作为重点,积极主动地会同公安、消防、交通、卫生、防疫等部门对旅游企业的安全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管理和检查,堵塞漏洞,消除隐患,杜绝旅游安全事故发生。 二、事故处理移交时间界定 (一)范围 1、因运载游客的交通运输工具(火车、汽车、出租汽车、游船、游艇、索道、电梯等)出现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