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水锅炉运行操作规程 (一)锅炉升火前的准备 锅炉在升火前应检查下列各项: 1、检查锅炉本体(包括燃烧室、炉排、减速机、省煤器、压力表、温度表、安全阀、排风阀、排污阀、送回水阀门、逆止阀等)及附属设备(包括鼓引风机、除尘器、上煤、除尘、软水装置、水泵、电动机、除污器、膨胀水箱和自控仪表等)确实符合规定,达到齐全、准确、灵敏、可靠。 2、当设备检查合格后,在封闭锅炉人孔及手孔之前,应查明锅炉,烟前和燃烧室内确实无人和杂物时方可封闭。 3、检查燃烧设备的情况是否完好。 4、当供暖系统注水时要将系统全部排风阀开启,排出冷风,待满水后关闭。 5、在锅炉升火前,应对锅炉燃烧室和烟道实施通风。对自然通风和锅炉应将烟道门打开10-15分钟,对机械通风的锅炉,应启动引风机不少于5分钟。 6、在进水时,应检查锅炉和省煤器的手孔盖,法兰结合面是否有漏水现象,发现漏水时应进行处理。 7、锅炉附属设备的润滑部分,应注满油。 (二)锅炉的升火 1、烘炉:对于炉墙为砖砌体的锅炉,在砌筑大修完毕后和长期停用的锅炉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