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爆破物品的领取、运输和储存安全操作规程 应建立.器材收发流水帐、三联式领用单和退料单,制定定期核对目,做到帐物相符。 1、.器材须由.器材押运员领取,其必须持有公安部门颁发的上岗证书并且身体健康、责任心强。 2、.员领取.器材必须经班(组)长或当班领导批准,领取数量不应超过当班计划用量。使用量要详细记录,使用与剩余的数量总和要与领取数量相符,剩余的.应该当班退回入库。 3、.器材的运输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后,向运达地点的地县、市公安局申请领取.物品运输证,凭证运输。 4、运送.器材的车、船,除驾驶人员及押运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不许乘坐。 5、搬运.器材的人员须由工地领导指定,运送期间,严禁饮酒,搬运.器材的人员应彼此相距510m,禁止携带打火机,火柴等引火物品。 6、搬运.器材上下车、船时,注意防滑,轻拿轻放,防止撞击,保证安全;在航行中,应避免剧烈的颠簸和碰撞。 7、对变质和过期的.器材,及时登记造册,提出处理方案,不得运至工地使用,变质的.、雷管经报上级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