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津县矿山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 新津县有非煤矿山15家(其中地下开采3家、露天开采12家),在开采过程中,因水、火、冒顶、片帮、触电、运输等可能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形成.灾害性事故。为了加强大事故的控制,迅速有效地进行应急救援,降低非煤矿山事故的危害程度,根据安全生产法、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矿山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重要思想为指导,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来做好矿山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真正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方针落到实处,确保把事故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实现救灾减灾的目的,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自然环境,维护.稳定。 二、目的 1、使任何可能引起的紧急情况不扩大,并尽可能地排除险情; 2、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 3、使承担事故救援的人员和队伍分工明确,各项救援工作按程序、有条不紊地展开。迅速控制危险源,抢救受害人员。 三、重大危险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