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城区煤矿较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应急预案 为保证煤矿企业在发生较大安全事故后,能够及时、有效地实施抢险救灾,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一、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薛城区行政区域内所属煤矿企业和国有破产改制移交属地安全监管的联创、通晟、甘霖三处煤矿企业发生的一次死亡(遇险)3-9人较大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 二、煤矿重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薛城区煤矿重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由区政府统一领导组织。抢险救灾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煤炭工业的副区长担任,指挥部成员由山东煤矿安监局鲁南分局、区政府办公室、事故发生地镇政府(办事处)、区煤炭局、区安监局、区经贸局、区民政局、区劳动和.保障局、区国土资源局、区卫生局、区总工会、薛城公安分局、区供电局、枣矿集团和有关保险机构负责人组成(抢险救灾指挥部成员通讯录见附表一)。 抢险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1、区煤炭局、枣矿集团负责抢险救灾的综合协调工作; 2、区安监局、区经贸局、区国土资源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