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目的: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妥善处置学校重大突发性事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发生后的损失。 二、适用范围:在校内外发生的突发性安全事故。 三、组织: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处置学校重大突发性事件领导小组和稳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开展学校校舍安全排查和检查工作,加强食品卫生管理,杜绝群体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一)火灾事故预案 1、处置火灾事故的组织:以校长担任组长,综治办主任为副组长,组员为综治办成员、保安人员,各专科室教师,学校值班人员。 2、报警程序: (1)发现险情人员在第一时间向学校校长,按学校安排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补救。 (2)学校综治办,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消防中心(火警电话119),同时组织人员疏散。 (3)迅速判断火势及火灾种类,组织教职工在可能的情况下进行灭火工作。并再次与119联系。 3、组织实施: (1)参加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行政干部迅速赶到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