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学实验室安全责任书为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管理,切实保障实验室技术安全,进一步增强责任感,预防安全事故发生,依据山西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校发 xx号),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特制定本责任书。一、责任期限: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二、责任目标:在责任期内,杜绝发生各种大小安全责任事故。三、管理责任:1.本单位主管领导为实验室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相关人员为直接责任人。2.本单位实验室安全条件和设施符合需求,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3.本单位实验室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包括实验室安全自查制度、实验室人员进入登记制度、人员培训和考核制度、安全保卫制度等),并保证落到实处。4.进入本单位实验室进行实验的人员都已经过培训,具有一定的安全知识和技能,熟悉各项操作流程,遵守实验室的安全管理规定。5.本单位各实验室所产生的废液、废渣或过期药品得到妥善处理,各种化学试剂和药品的管理科学、规范。6.本单位化学试剂库中各种化学试剂和药品存放科学、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