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学校有产业2016年度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为了保证校有产业消防安全,维护企业稳定,根据消防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学校相关要求,特订立2016年度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一、各校有产业为学校二级消防责任单位,其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分管领导为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二、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消防法规及南昌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主动配合校保卫处对消防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三、制定消防安全职责、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确定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切实加强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四、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做到同计划、同布置、同考核、同奖惩,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五、制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凡涉及消防安全的活动均需报学校职能部门审批、备案。六、开展经常性的防火自查、自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