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物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书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消防法有关法律、法规,为确保镇属公有资产出租物业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防止发生安全事故,承租户在租赁期内必须落实对承租物业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并保证严格遵守以下规定:1、 承租户租用的既有建筑、新建、改建、扩建及其他镇属公有资产物业应依法办理消防相关手续。2、 承租户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制度,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和防火安全巡查,及时清除事故隐患。3、 承租户要确保按国家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查、维修,确保完好有效,在生产经营时间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不占用防火间距。4、 承租物业内禁止违规煮食,及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同场所。5、 承租户不能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不能使用存储易燃易爆危险品等。6、 承租户要组织单位人员进行安全消防知识培训,并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增前单位人员消防安全意识,保证其会自救逃生。7、 承租户定期组织实施安全隐患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