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用电安全管理机制确保安全生产,保障消费者和公司人员及财产的安全,按照市安全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做好消除用电期间潜在的安全隐患,特制定已下管理机制:一、凡属门市围各部位的电器、电路等设备均由工程部负责日常管理和审批。用电必须符合设计规和安全规定,由工程电工安装。维修,不推擅自安装、拆卸、改装原设计电器、电路。二、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使用不合格的电器及保险装置,不准在配电箱,屯源周围堆放可燃物品,室电闸要有保护箱,木质需包裹铁皮。三、各部位使用的电磁炉,电饭煲,电烤箱等用电电器,须规安装,对功率较大的用电器需专用插座,如需使用接线板需核对电器功率,在规围使用。四、配电箱需上锁,每日检查,开启电源须由工程电工操作,配电箱使用须规正确。五、配电间需每日检查,配备防火和防水器材,并保证正常可使用,定期进行安全检修。六、如需安装电器,须有工程电工进行安装调试。七、用电过程中须关闭电源时,须由本人亲自关闭和开启,并在电源开关处设置明显标志,别人不得擅自开启和关闭。八、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机制临时线路是解决特殊情况下,各部门急需电源的临时措施。各单位应当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