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4.1 钢桥制造安全技术交底1. 剪冲或切割后的工件,应倒钝,并将飞边、毛刺、挂渣、飞溅物等锐利物清除干净。操作人员不得用手清除。2. 经矫正符合设计要求的杆件应堆放在平整、坚实、不积水的场地上,并应按施工设计规定设置支墩;支墩必须稳固。3. 放样应在坚固的放样台上进行;作业中,严禁抛掷工具;燃割工件时,应合理布置垫块,且不得使用方木等易燃物作垫块,确保工件燃割后的稳定。4. 钢材堆放场地应平整、坚实、不积水,并设防雨、雪设施;码垛高度应由地基承载力确定,且不宜超过1.2m;钢材应按品种、型号、规格分类整齐码放;每排垛之间应有安全通道,其宽度应满足运输车辆要求,且不小于1.5m;每层应隔垫,确保吊装穿绳的安全操作。5. 切削作业时操作人员应站在切屑飞溅范围之外,刀具未停止运转之前操作人员不得触摸工件;加工的工件上不得放置工具和其他杂物,切削作业中不得改变切削方式,不得测量工件;采用刨边机加工坡口,压紧装置必须灵敏可靠,压紧器必须有足够的夹紧力;装卸工件时必须将刀具退到安全位置。大型工件装卸时应使用起重设备,当工件平稳地放置在平台上并卡牢后,方可摘钩。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