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历史档案著录细则为了进一步提高革命历史档案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建立国家级的革命历史档案目录数据库和计算机检索体系,健全馆际之间信息交流资源共享机制,充分发挥革命历史档案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的作用,特制定本标准。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1本标准规定了革命历史档案文件级著录项目、标识符号、格式和方法。1.2本标准适用于全国各级各类档案馆编制革命历史档案文件级机读目录。编制其他革命历史档案目录可参照使用。1.3本标准不包含档案目录组织的方法。2引用标准GB 3792.1文献著录总则GB 3792.5档案著录规则3名词术语3.1革命历史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下的政府、军队、团体形成的档案。3.2其它名词术语见档案著录规则。4著录项目4.1档案馆代码4.2档号4.2.1全宗号4.2.2目录号4.2.3案卷号4.2.4文件号4.3份数4.4页数4.5缩微号4.6密级4.7文件状况4.8载体类型4.9文件时间4.10责任者4.10.1个人责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