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环境基金(GEF)建立和实施遗传资源及其相关传统知识获取与惠益分享的国家框架项目GEF-ABS项目成果汇编工作大纲一、任务背景1993年生效的生物多样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的三大目标之一是公平公正地分享利用生物遗传资源产生的惠益(以下简称“ABS”)。为推动惠益分享目标的实现,2010年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生物多样性公约关于获取遗传资源和公平公正分享其利用所产生惠益的名古屋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2016年4月,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原环境保护部对外合作中心,FECO)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共同开发的“建立和实施遗传资源及其相关传统知识获取与惠益分享的国家框架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在GEF的批准下正式开始实施,旨在根据公约和议定书的要求建立和实施中国遗传资源和相关传统知识获取与惠益分享(ABS)国家框架。项目为期五年,主要任务包括:国内ABS监管制度框架建设、能力建设和意识提升以及地方试点示范。自实施以来,项目支持开展了一系列关键制度研究和宣传培训活动,同时在湖南、广西和云南三省(区)开展地方获取与惠益分享试点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