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岗位职责年度考核表填写说明一、“思想政治与职业道德”1、依据运城学院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进行考核。2、此部分不设定分值,“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档次。二、“教学工作数量”1、主要根据教师从事理论教学、实践教学、辅助教学工作的数量进行考核。2、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师每学年应完成288课时;公共基础课教师每学年应完成360课时;“得分”记30分。3、超额完成教学工作量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每超20课时加1分(公共基础课每超25课时加1分),最高记5分。4、完不成额定的教学工作量,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每少10课时减1分(公共基础课每少12课时减1分)5、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师完成228课时、公共基础课教师完成288课时,即为教学工作量单项基本合格,“得分”记24分。6、教学工作量基本合格且科研工作量超出额定工作量者,须用科研工作量超出部分按1:1的比例折算教学工作量(即科研工作量1分等于教学工作量1个标准课时),以弥补教学工作量的不足。注意:(1)已完成额定教学工作量的,以及教学工作量达不到基本合格的,不能用科研工作量弥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