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指标和方案、削减计划管理程序1.0 目的:明确环境管理物质目标及指标和削减计划的制定、评审、修订及宣传的方法。2.0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3.0 职责:3.1 环境管理物质目标及指标和削减计划的制定由环境管理者代表负责。3.2 环境管理物质目标及指标和削减计划的评审和修订结果由品管部及总经理最终确认。3.3 具体实施责任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4.0 定义:5.0 工作程序:5.1 环境管理物质目标及指标和削减计划的拟定5.1.1品管部负责召集ROHS管理体系推进会议,结合本公司环境方针等政策、意图,根据下列事项进行综合考虑,拟定出环境目标及指标。a 有关ROHS指令,环境的法律、法规的要求事项;b 环境方针的要求事项;c 本公司的承诺事项;d 污染源评价结果的记录事项;e 来自环境情报的要求事项。5.2 环境管理物质目标及指标和削减计划的设定5.2.1所拟定的环境管理物质目标及指标和削减计划由品管部提交环境管理者代表,环境管理者代表审批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