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为加强对矿井主要灾害的防治和管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制订本制度。1 矿井瓦斯预防制度1.1 加强通风、监控装备投入,确保通风、监控装备完好运行,积极引进新的通风、瓦斯防治技术和瓦斯抽放设备,进行矿井通风技术创新,从源头上防止瓦斯超限。1.2 加强矿井通风系统、通风设施的检查管理,确保矿井通风系统完好,主要通风设施要有一定备用量,瓦斯监测、监控设备运行可靠。必须杜绝由于瓦斯检查、监测、监控仪器、设备和通风设施故障造成瓦斯积聚(超限)未能及时检测出而导致矿井瓦斯灾害的情况。1.3 每年进行一次矿井反风演习,在矿井发生瓦斯灾害时根据灾区影响情况及时反风,以减少矿井瓦斯灾害影响范围,为灾变时人员安全撤离提供尽可能多的时间,同时减少灾害损失。1.4加强对周边小煤矿的监测,取得准确的资料,为矿井后期开采的矿井瓦斯防治和通风管理提供依据。1.5 加强对矿井周边及井田范围内已经关闭的老窑采空区的提防。特别是+260北翼32042风巷今年将接近的莲花岩老窑,必须制订专门的措施,在掘进工作面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