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行业安全管理模式探讨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与健全,“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面临变革的境地。这个体制中的“企业负责”是核心“,行业管理”是桥梁和纽带,国家监察是龙头“,群众监督”是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手段。随着国家行政机构改革的进行,一些行业主管部门已经撤消,如作为国民经济主要门类的冶金行业,因冶金工业部、国家冶金工业局的撤消,使冶金行业成了无主管部门的行业,为了加强行业自律,行业自我约束和管理,必须探索新的行业自律约束机制。冶金行业自律活动有着较好的传统,早在1982年,当时的15大钢在原冶金工业部的指导下成立了全国大钢安全协作会,采取各大钢轮值制,开展了互通信息、安全检查,安全评比等一系列活动。该协作会于冶金工业部撤部改局前一年的1997年停止活动,至国家冶金工业局撤消之后的2001年,由1997年的轮值单位攀钢发起,各大钢响应,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大力支持下召开了协作会年会,恢复了大钢安全协作会的活动。此时的协作会,成员单位已增加到29个,并改轮值制为由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担任秘书长单位的体制。经过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