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人防验收表九人民防空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 (工程全称)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 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 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通 风系统,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人防 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二、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
2、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部第 80 号令)及有关规定, 约定本工程的质 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 墙面的防渗漏为 年;3、装修工程为 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人防 设备安装工程为 年;5、通风工程为 年;6、地下室的给排水设施工程为 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 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 7 日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 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
3、、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 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四、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五、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 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年 月 日 年 月
4、 日人防验收表十人民防空工程质量保证书 填发日期:名称地址建设单位 (公章)电话 邮 编人防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质量等级竣工验收时间 交付使用时间负责质量保修部门联 系 电 话 答 复 时 限保 修 项 目 保修期限 保 修 责 任地基和主体结构屋面防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防护门、防护密闭门、密闭门灯具、电器开关通风系统管道堵塞房地产开发公司承诺的其他保修项目人防验收表十一防空地下室及人防设备、设施使用说明书填发日期: 名称地址建 设单位(公章)电话 邮编名称地址设计单 位电话 邮编名称地址施工 单位电话 邮编名称地址监 理单位电话 邮编地下室部位 使用说明和注意事项结 构给 排水供电设施、配电负荷通 讯通 风消 防防护门、防护 密闭门承 重 墙防 水 层阳 台其 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