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管理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工作应按照绿色施工管理规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场容卫生标准、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保卫消防标准、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标准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和管理标准等规程、标准开展。施工前应由施工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编制文明施工专项方案,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核并签字确认。文明施工专项方案应包括围墙(挡)、临时设施、场容场貌、食品卫生、环境保护及消防保卫等内容。(一)工地围墙(挡)、大门及标志牌1.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封闭式管理,围挡的高度不得低于1.8米。为解决行车视距问题,距路口20米内的围挡、快车道上转弯处的围挡,其距地面0.8米以上部分必须采用半通透式材料。2.施工现场围挡必须坚固、美观,可使用专用金属定型材料或砌块。围挡的颜色应为浅蓝色,无污染和油漆脱落。围挡上可用白色油漆喷涂施工企业标识和项目名称。施工企业标识和项目名称设置标准为:“公司承建工程”,字体为仿宋字,字体大小为0.6米X0.8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