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蒙牛乳业销售有限公司经销商管理制度MNTJ-XS-001 为了提高公司“执行服务、服务执行”的管理理念,强化各区域终端和经销商品牌服务形象,给广大终端用户及顾客提供“文明、礼貌、热情、周到”的满意服务,认真、细致地做好市场服务工作,达到“快捷、方便、优质、高效”的服务标准,特制定此经销商管理制度。一、组织纪律1严格执行公司制度及下达的各项销售政策,及时、准确、有效的完成公司下达的销售计划及其他任务。2听从公司指挥,各项活动需由公司统一调遣、安排。3参加公司培训及销售会议(每季度组织一次销售例会),迟到、缺席,应准备材料不全者,予以负激励100元/次。4各区域经销商在签订经销商购销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必须提供公司业务代表专用办公场所(按照蒙牛公司要求配置),不得与库房/住所同用一处,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供的,每延迟1天给予经销商500元的负激励,拒不提供或敷衍行事,公司有权停止合作。5经销商的内勤必须熟练操作国通供应链销售系统、并归公司统一培训管理,保证数据的真实性,配合不到位对经销商给予500元/次的负激励。二、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