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井和沉箱工程施工工艺标第1章 适用范围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中不稳定含水层粘性土砂土砂砾石等地基中的深坑地下室设备深基础等工程第2章 材料准备1. 水泥宜用32.5级或42.5级普通或矿渣硅酸盐水泥使用前必须查明其品种标号及出厂日期凡过期水泥受潮或结块的水泥不准使用2. 细骨料选用质地坚硬的中粗砂含泥量不大于3% 不得含有垃圾泥块草根等3. 粗骨料应采用质地坚硬碎石或卵石石子级配粒径以5 40mm 组合为宜最大粒径不宜大于50mm 含泥量不大于2%4. 水一般饮用水或洁净的天然水5. 钢材有出厂合格证和复试报告符合钢材技术指标的规定方可使用外加剂根据不同要求通过试验确定后应用第3章 施工机具吊车双瓣抓斗水力吸泥机或空气吸泥机混凝土拌和机导管第4章 施工操作工艺第1节 沉井施工程序平整场地测量放线开挖基坑铺砂垫层和垫木或砌刃脚砖座沉井制作布设降水井点或挖排水沟集水井抽出垫木封底浇筑底板混凝土施工内隔墙梁板顶板及辅助设施第2节 沉井的制作1. 制作顺序场地整平放线挖土3-4m深夯实基底抄平放线验线铺砂垫层垫木或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