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用爆炸物品安全储存许可证的核发民用爆炸物品安全储存许可证一、行政审批内容民用爆炸物品安全许可证。二、设定行政审批的法律依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一章 第四条:公安机关负责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管理和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爆破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监控民用爆炸物品流向。 三、行政审批数量及方式无审批数量限制,申请方式为直接向本机关或向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处申请。四、行政审批条件(对申请人的前置条件要求)无五、申请材料1、到成都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处枪爆科,提交以下申办材料: 县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爆炸物品储存的设计图纸;填写好的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审批表。2、成都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处枪爆科进行审批,并
2、会同主管部门作实地考察六、申请表格(提供电子表格)附后七、行政审批申请受理机关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处枪爆科。八、行政审批决定机关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处枪爆科。九、行政审批程序(公布给申请人、政府部门内部审批程序)申请人审批程序。无十、行政审批时限承诺时限:10 个工作日十一、 行政审批证件及有效期件 爆 炸 物 品 储 存 许 可 证 十二、 行政审批的法律效力依据 爆 炸 物 品 储 存 许 可 证 方能储存爆炸物品。十三、 行政审批收费(收费依据)每证 20 元(市局规定)十四、 行政审批年审或年检不年审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审批表单位名称 负责人地 址 电话号码库区面积 守卫员主管部门 保管人员批准单位 批准时间企业性质 安全员 押运员方 位 距 离北南东偏南四 邻 距 离西库室号 库室面积 结构 报警系统 品 种 设计容量核 定 储 存 量主管部门意 见年 月 日辖区派出所意 见年 月 日区(市)县公安机关审核意见年 月 日备 注注:必须随表附送下列材料:1、县以上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 ;2、储存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最大库容量)说明书。3、四邻距离图,安全设施图。4、专职保管员、安全员、押运员、守卫人员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