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服务指南事项名称: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行政许可)一、适用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40 号)规定,列入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工业产品目录且属于省级发证产品目录(见附件 1),此目录随质检总局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省级发证产品的取消或调整情况进行自动调整。二、事项审查类型:前审后批三、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2005 年 7月 9 日国务院令第 440 号)第二条:国家对生产下列重要工业产品的企业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一)乳制品.第三条: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工业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由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
2、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并征求消费者协会和相关产品行业协会的意见,报国务院批准后向社会公布。第六十八条:根据需要,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可以负责部分列入目录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审查发证工作,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另行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09 年 2 月 28 日主席令第九号,2015 年 4 月 24 日予以修改)第四十一条:生产食品相关产品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直接接触食品的包装材料等具有较高风险的食品相关产品,按照国家有关工业产品生2产许可证管理的规定实施生产许可。质量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活动的监督管理
3、。四、受理机构:防城港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五、决定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六、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七、申请条件:(一)有与拟从事的生产活动相适应的营业执照;(二)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三)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验检疫手段;(四)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 (五)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六)产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七)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高耗能、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 法律、行政法规有其他规定的,还应当符合其规定。八、禁止性要求:
4、不受理非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省级发证产品目录的申请。九、申请材料目录:(一)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省级发证)-发证、延续、许可范围变更1.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2016 版)(一式三份);2.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一式三份);33.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申请延续、迁址、许可范围变更等项目时提供,一式三份);4.产业政策证明材料(根据相应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要求提供,一式三份)5.与延续生产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申请延续时提供,一式三份) (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省级发证)名称变更1.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2016 版)(一式二份);2. 变更前、后的营业执照
5、复印件或扫描件(一式二份);3. 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一式二份)4.企业名称变更的,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更名证明性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一式二份) 5.企业住所或生产地址名称变更的,提交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性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一式二份) (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省级发证)补领1.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2016 版)(一式二份);2.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一式二份);备注:根据质检总局关于公布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通则和 60 类工业产品实施细则的公告(2016 年第 102 号)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通则要求,延续换证企业需要申请:一是申请免于实地核
6、查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对于申请免实核查的,企业应当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 6 个月(以受理文书的日期为准)提出延续申请;(2)对于申请免实地核查的,企业应提交由企4业法人代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企业生产许可证延续申请免于实地核查承诺书(见附件 2)和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证书有效期内未受到行政处罚的证明;二是申请免产品检验的,企业应提交同单元产品在 6 个月内(自检验报告签发签发日期起省级及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报告。(四)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1.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2015 版)三份(请依据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实施细则及审查通则明示的申请书格式填写);
7、2.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三份(经营范围应覆盖申报的产品); 3.产品使用说明书或产品标签三份(工业和商用电加热设备产品生产企业无需提供); 4.企业管理制度目录三份(工业和商用电加热设备产品生产企业无需提供); 5.产品型式检验报告复印件三份(压力锅、塑包、纸包生产企业可在实地核查时提供,餐具洗涤剂、工业和商用电加热设备产品生产企业申请时无需提供); 6.企业生产使用的原辅材料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规定、安全卫生要求的企业自我声明三份(工业和商用电加热设备产品生产企业无需提供); 7. 企业生产使用的主要原材料应提交有资质机构出具的卫生5安全合格报告复印件三份(仅适用于塑包、纸包
8、生产企业); 8.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附件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重新提出申请的企业); 9.环保证明材料(仅适用于餐具洗涤剂生产企业); 10.相关产品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其它材料。(五)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补领:1.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2015 版)原件一式二份(请依据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实施细则及审查通则明示的申请书格式填写); 2.营业执照复印件二份; (六)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变更:1.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2015 版)原件一式二份(请依据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实施细则及审查通则明示的申请书格式填写);2.变更前后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二份; 3.工商行
9、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更名证明、当地公安部门或有关政府部门出具的住所或生产地址名称变更的证明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4. 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生产地址和条件未发生变化的证明原件一份; 5.生产许可证原件(正本、副本、附件)、复印件二份;6备注: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变更、补领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均使用原件的复印件,并标注“ 与原件一致” 后盖企业公章。在受理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经受理人员核对后将原件退回申请人。十、办理基本流程:窗口受理业务科室审批窗口通知发证十一、办结时限:法定办结时限:60 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不含实地核查时间、产品检验时间和材料寄送时间):(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10、发证、换证、增项和迁址(省级发证):30 个工作日;(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名称、住所或生产地址变更(省级发证):11 个工作日;(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补领证书(省级发证):11 个工作日。十二、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十三、结果送达:限期送达。决定的颁发、送达时限为 1 个工作日;决定的送达方式:业主到政务大厅领取证件。十四、监督投诉渠道:防城港市政务服务中心;联系电话:2883116十五、办公地址和时间:地址:防城港市北部湾大道 148 号夏季时间(5 月 1 日10 月 31 日):9:00-12:00;13:3016:307冬季时间(11 月 1 日4 月 30 日):9:00-1
11、2:00;13:3016:30十六、咨询途径:窗口联系电话:2881237十七、窗口权限:1.受理权 2.协调处理权 3.办理结果送达权十八、相关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常见错误示例、常见问题解答附件 1: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省级发证产品目录序号 产品类别 产品实施细则 细则数 说明81 人造板 人造板 12 摩托车乘员头盔 摩托车乘员头盔 13 输水管 输水管 14 耐火材料 耐火材料 15 橡胶制品汽车 V 带、橡胶密封制品、橡胶软管和软管组合件、阻燃 输送带 46 电热毯 电热毯 17 泵 泵 18 助力车 助力车 19 汽车制动液 汽车制动液 110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11
12、1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 112 建筑防水卷材 建筑防水卷材 113 化肥 复肥、磷肥 2已于 2015年 1 月 1日委托下放14 电线电缆 电线电缆 115 危险化学品工业硝酸,硅 铁,合成树脂类,胶粘剂,硫酸,氯碱,民用硝化棉,染料中间体,溶解乙炔,危险化学品石油,碳化钙(电石),危险化学品涂料,无机( 类),无机(类),无机(类),烟花爆竹用危险 化学品,液体无水氨、 氰氨化钙,油墨,有机(类),有机(类),化学试剂, 压缩、液化气体22已于 2015年 1 月 1日委托下放16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 117 水文仪器 水文仪器 118 岩土工程仪器
13、 岩土工程仪器 119 电力调度通讯设备 电力线阻波器及结合滤波器、电力线载波通信 220 电力整流器 电力整流器 121 直接接触食品的材料等食品相关产品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餐具洗涤剂产品,工业和商用电热 59食品加工设备产品,压力锅产品说明:此目录随质检总局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省级发证产品的取消或调整情况进行自动调整。附件 2企业生产许可证延续10申请免于实地核查承诺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 质检总局关于深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有关规定,本企业承诺如下:1、生产场地、重要生产工艺和技术、关键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上载明的负责人与获证时相比未发生重大变化。2、符合产业政策要求。3、具备持续稳定生产合格产品的能力。4、在证书有效期内,不存在以下情况:(1)县级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2)拒绝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或监督检查;(3)因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罚;(4)经查实的媒体曝光及消费者反映强烈的产品质量问题。5、已按规定提交企业年度自查报告。本企业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承担因承诺不真实、不合法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公章)2015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