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东平县粮食高产创建示范方小麦“一喷三防”服务自行采购文件项目编号:SDTADP2018-0364采 购 人:东平县农业局日 期:二零一八年四月东平县粮食高产创建示范方小麦“一喷三防”服务采购项目1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及要求1 采购人 东平县农业局2 项目名称 东平县粮食高产创建示范方小麦“一喷三防”服务3 标段名称 东平县粮食高产创建示范方小麦“一喷三防”服务4 项目内容 飞机防治小麦穗期病虫害、延缓小麦衰老。5 预算控制价 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8万元报价不得等于或者高于预算控制价,否则其报价无效。6 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2. 供应商须是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能力,且具备农作物统防统治经营范围。7供应商资质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和情况说明开标时,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格审查资料并将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如没有按要求及时、完整、准确的提交,其投标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营业执照副本;(须提供原件)2.参加投标的如为法定代表人,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为授权委托人,则须提供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提供原件)3.税务登记证副本;(须提供原件)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须提供原件)7.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材料(以上证明材
3、料放在投标文件中)8 投标有效期 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9 报价范围 含税全包价,具体要求详见第六章“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10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报价方案不允许。11 响应文件电子 版内容:纸质投标文件全部内容;份数:1份;格式:PDF、DOC或XLS;介质:U盘或光盘;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与资质证明材料原件放在一起,与其他响应文件同时递交。1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 不接受。东平县粮食高产创建示范方小麦“一喷三防”服务采购项目213 样品要求 不需提交样品。14 响应文件装订1、包含:报价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三部分;2、将大小不一的文件材料折叠整理成A4纸面大小,左、下侧分别对
4、齐,胶装成册(须含供应商递交的所有文件资料,如图纸等),否则其报价无效。15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1套,副本2套。16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时间、地点及地址递交时间:2018年04月17日8时30分起至9时30分止。截止时间:2017年04月17日9时30分地点:东平县农业局二楼会议室。地址:东平县香山街012号17 响应文件是否退还 不退还。18 谈判时间、地点 2017年04月17日9时30分19 唱价顺序 按照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逆顺序进行。20 采购小组 采购小组构成:3人,采购人从本单位业务、技术、财务等部位抽人组成。21 评审办法 比照最低评标价法 22 成交供应商确定 确定成交供应
5、商 23 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飞防作业任务结束后,由东平县农业局负责组织最终的防治效果验收。验收合格后,按照实际的飞防面积依照合同约定进行结算。验收合格才可进行付款结算。24 监督 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财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5 信用记录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日之前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6、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在评标时提交谈判小组审核,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东平县粮食高产创建示范方小麦“一喷三防”服务采购项目3第二章、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由报价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三部分组成:2.1报价部分(1)报价一览表;(2)报价明细表;2.2商务部分(1)报价函;(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总报价外长期优惠供应的备品件、易损件明细表;(4)商务部分要求的其他资料。2.3技术部分(1)货物清单;(2)技术偏离表;(3)技术部分要求
7、的其他资料:东平县粮食高产创建示范方小麦“一喷三防”服务采购项目4第三章 评审办法(比照最低评标价法)3.1 评审过程 3.1.1 第一阶段:资格性审查3.1.1.1采购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对所有供应商的商务文件中的资格证明(包括信用情况)等进行审查,并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报价资格,填写资格审查表并签字确认。3.1.2 第二阶段:符合性审查采购小组依据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以及对询价通知书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询价通知书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3.1.3 第三阶段:技术和商务评审3.1.3.1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审查供应商所报货物的规格、参数
8、、质量、数量、样品及相关服务等,记录实质性响应、技术偏离等事项,进行技术部分评审。3.1.3.2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审查供应商报价,记录相关事项,进行商务部分评审。3.1.3.3采购小组针对技术文件进行评审,对属于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的供应商,采购小组必须提出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的事实依据,并出具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说明。当供应商实质性条款不满足、非实质性条款负偏离超过5项的或者未提供符合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技术支持资料时,其报价无效。3.1.3.4 采购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
9、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采购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采购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因素。未响应东平县粮食高产创建示范方小麦“一喷三防”服务采购项目5实质性条款的,采购小组有权确定其报价无效,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撤销或者澄清不符之处而使其报价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报价。3.1.4 谈判3.1.4.1 采购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
10、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采购小组通过随机方式确定参加谈判供应商的谈判顺序。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3.1.4.2 谈判文件应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谈判结束后,采购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3.1.4.3 谈判实行二轮报价法,第二轮报价为最终报价。供应商的公开唱价为第一轮报价(即首轮报价),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后一轮报价不得高于其前一轮报价,否则采购小组有权据此确定其为无效报价,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公开招标的服务采购
11、项目,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且经财政部门批准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项目,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按照竞争性谈判规定程序重新组织采购。符合本款情形的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最低数量可以为两家。3.1.5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确定最终所报亩数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若两家及以上供应商在最终轮次所报亩数相同且最高的,以服务方案更优者为成交供应商。采购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
12、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采购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报价资格,按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在后面的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3.1.6成交供应商除因法定不可抗力外不得随意放弃成交资格,否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确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或因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依法重新采购。东平县粮食高产创建示范方小麦“一喷三防”服务采购项目6东平县粮食高产创建示范方小麦“一喷三防”服务采购项目7第四章 合同条款和格式4.1 签订合同4.1.1 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4.1
13、.2 签订的合同以询价通知书合同条款为基础。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4.1.3 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履行合同,否则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当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结果或者因被质疑、投诉,经查属实或者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的,由采购人依法重新组织招标。4.1.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4.2 合同主要条款甲方(采购人): 乙方(成交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甲、乙双方就 ,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一、合同文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
14、部分,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一)合同格式以及合同条款(二)成交通知书(三)成交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文件(四)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五)谈判文件(六)本合同附件同一层次的合同文件规定有矛盾的以较后时间制定的为准。二、合同的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三、服务项目东平县粮食高产创建示范方小麦“一喷三防”服务采购项目8本合同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内容:飞机防治小麦穗期病虫害(与响应文件中服务明细表一致)。四、合同金额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五、付款途径甲方支付六、付款方式
15、本项目无预付款,飞防作业任务结束后,由东平县农业局负责组织最终的防治效果验收。验收合格后,按照实际的飞防面积依照合同约定进行结算。验收合格才可进行付款结算。七、服务期限、地点1、服务期限:15 日历日。2、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八、质量乙方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标准,且能够提供相关权威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提供的相关服务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标准。九、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国境内使用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诉讼。十、验收1、甲方组织人员对乙方飞防服务进行全程监督,防治完成后,甲方组织验收人员对防治效果进行验收。2、对服务的质量问题,甲方应
16、在发现后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接到书面异议后,应当在 2 日内负责处理。甲方逾期提出的,对所交货物视为符合合同的规定。 3、经双方共同验收,服务效果达不到甲方要求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十一、违约条款1、乙方延迟提供服务,每延迟 1 日,按合同金额的 1支付违约金。2、一方不按期履行合同,并经另一方提示后 7 日内仍不履行合同的,守约方有东平县粮食高产创建示范方小麦“一喷三防”服务采购项目9权解除合同,违约方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如因一方违约,双方未能就赔偿损失达成协议,引起诉讼或仲裁时,违约方除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外,还应承担因诉讼或仲裁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等相关费用。
17、4、其它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5、按照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应当在明确责任后 7 日内,按银行规定或双方商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十二、不可抗力条款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及另一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 7 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应证明。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十三、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采用下列 2 方式解决:1、提交 / 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东平县人民法院诉讼。十四、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的生效应符合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合同补充条款应同时报政府成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十五、合同保存本合同一式5份,甲方2份,乙方2份,备案1份。十九、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甲方: 乙方: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开户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