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污水集中处理率计算污水集中处理率是指一个城市或地方集中处理的污水量占所产生污水量的比值,反映一个地方污水集中收集、处置设施的配套程度及人类对生产生活活动造成环境污染的补偿。是现行评价一个城市或地方污水处理工作的标志性指标。现行污水集中处理率的计算公式是:污水集中处理率=全年污水处理量/全年污水产生量全年污水处理量=城市各污水处理厂年处理的污水量城市各污水处理厂年处理的污水量=当日处理污水量全年污水产生量=年自来水供应量0.85(该系数适用于主要是生活区、商业区的城区,对于工业区,系数做相应调整)应当说现行污水集中处理率计算公式基本能反映一个城市或地方污水处理工作的成就,反映一个城市或地方人类对生产生活活动造成环境污染的补偿的程度。同时污水集中处理率计算公式所选用的数据来源相对简单,不用大量换算,统计工作量不大,易于理解,应当说,在污水处理起步阶段是一个比较好的评价指标。到了现阶段,污水处置工作已经有了长足发展,比如我市到2010年11月污水集中处理率已达90.04%,按这计算公式,不久我市的污水集中处理率将超过100%。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