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物权的保护方法-摘要:物权的民法保护不仅涉及物权的安全,还决定了民法责任体系的构架。物权保护有不同方式,即侵权请求权方式、物上请求权方式和物上请求权侵权请求权方式。其中第三种方式具有合理性,建议我国采纳该范式。物权保全请求权具有适宜保护绝对权利的特点,我国绝对权保护可准此建立。 关键词:物上请求权;侵权请求权;绝对权;范式 物权的民法保护范式有3种可能,即侵权请求权方式、物上请求权方式和物上请求权-侵权请求权方式。我国立法采取哪种方式较为科学,不仅关系到物权之安全,同时还影响民事责任体系的构架。笔者希望对该重大理论问题的探讨,有助于我国立法选择理想的保护范式。 一、侵权请求权方式 侵权请求权保护方式,是指用侵权请求权代替物权请求权,物权保护与其它绝对民事权利一样,适用侵权请求权救济。在我国,这种方式不但得到了现行立法的确认1(78),而且学者中也不乏支持者。如有学者认为,我国未来的民法典不应规定物上请求权,而应以侵权责任形式对物权加以保护。因为民法通则已经将返还原物、妨害排除和妨害防止作为民事责任形式规定,而在民法典中继续作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