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关系摘要:依法治国(法治)是建立现代国家的标志,但是法治之法必须是符合最基本道德规范的普遍善良之法,而不是脱离道德以外的法律;以德治国(德治)的道德必须是以现代的道德观为基础的,而不是我国传统的道德为基础。在法治的原则之下以现代的道德观念为基础的德治是统一的,二者具有互补性和不可替代性。 关键词:依法治国 以德治国 关系依法治国是法治,以德治国是人治。法治社会以法律为基础的政治模式,任何个人或组织的意志都不能凌架于法律之上。而以德治国是以官员或领袖的个人品德为基础的政治模式,官员或政党的意志可以凌架于法律和国家之上。前者就算是个失德无能的人站在统治阶层的最高位上,也不可能给社会带来大的灾难与损失,而后者,往往结局都是走向灾难,纳粹德国,每一个红色政权,都有过同样的模式,就是在所谓的领导者“德”行最盛人道大灾难,而这些政权,无一不是建立在所谓的以德治国的人治模式上。一、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之间的关系依法治国需以以德治国为基础。这首先是因为道德是立法的基础,重要和基本的道德规范是法律规范的主要来源之一,先进的道德规范是法律规范的主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