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考核办法第一章 目的及范围第一条 目的(一)为了更好的规范设备管理考核工作,做到“故障必究、明确责任、稳定生产”。(二)规范设备的计划性检修维护工作,逐步实现设备的预检修,从而保证设备安全稳定运行。(三)进一步明确设备管理考核的范围和内容,充分调动和发挥各级设备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四)从设备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入手,引导各层级更好的开展设备管理工作,提升设备管理、使用水平。第二条 考核范围(一)新增设备的立项、设计、选型、到货验收、试运转及效果评价等相关工作的管理考核。(二)设备的操作维护、计划性检修维护保养工作的日常管理考核。(三)设备外委维修、到货验收、试运转等相关工作的管理考核。(四)电机事故的管理考核。(五)设备事故管理考核。(六)本管理考核办法同样适用于公司内部特种设备的管理考核工作。第二章 考核原则第三条 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如实记录考核内容。第四条 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考核根据设备的性能、运行现状和特殊环境进行区别考核。第五条 考核过程中统一思路,坚持分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