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1、为了规范生产设施拆拆除和报废管理,保证作业过程安全,避免报废设施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由于工艺改造或设备设施达不到使用要求,需要拆除的建、构筑物、生产装置和设备及管线的管理工作。 3、工作职责分工 3.1 生产设施使用单位的职责: 提出需要拆除的建、构筑物、生产装置和设备及管线申请。对全部待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化工装置的周围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并进行风险评估,拟定事故救援预案,与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拆除方案。对装置中的设备和管线进行转料、排压、清洗。通知安全处进行检验,通知相关部门到现场办理设备检维修安全作业证。按制定拆除方案,全程监控、实施生产装置和设备及管线拆除的具体工作。 3.2 生产设施拆除施工单位的职责: 按照制定拆除方案,施工单位的现场负责人与生产装置(设备)使用单位进行施工现场交底,落实具体任务和安全措施、办理相关拆除手续,实施生产装置和设备及管线拆除的具体工作。 3.3 所属分厂生产处职责: 审查需拆除生产设施单位提出拆除的生产装置和设备及管线申请。对风险评估,拟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