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设备设施的管理,保证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避免发生设备设施事故,根据国家、天津市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与生产有关的设备设施。公司设备设施的采购、验收、使用、检维保、变更和报废拆除的管理过程适用于本管理制度。交通车辆、办公家具、装配制造出成品设备设施不适用本管理制度。第三条 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就是要在设备设施寿命周期内的采购、验收、检维保、变更和报废拆除的整个过程中,采取各种安全技术措施,消除一切使设备设施遭受损坏和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的隐患,有效降低风险,避免发生事故。第四条 管理职责4.1(设备管理部门)是生产设备设施的主管部门,负责生产设备设施的综合管理,对使用部门有监督管理职责,对相关方有监督管理职责。4.2(生产部门)是生产设备设施的使用部门,也是生产设备设施的直接责任部门和直接管理部门,负责生产设备设施的日常管理。4.3(安全管理部门)是对生产设备设施实施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参与综合管理工作,对使用部门有安全管理职责,提供有效的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