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资产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掌握固定资产的构成与使用情况,确保公司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该制度适用于全公司所有设备,包括在线使用的设备、备用设备、新置设备、改造设备及闲置设备。3. 固定资产管理3.1 凡价值在2000元以上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设备,均列入公司设备资产管理,统一由设备管理部管控。自制的设备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一年以上者,经生产验证合格,图纸资料齐全,也应列入设备资产管理。凡价值在2000元以下的设备,属低值易耗品,应由使用部门负责建帐管理和维护。3.2设备部对所属设备资产的设备进行综合管理,必须逐台进行设备编号,并编制设备责任管理卡、设备台帐,做到帐物相符。4. 设备新置管理(包括自制设备)4.1 需新增设备的部门按新增设备申请单流程进行填写申报,根据新增设备类型由归口职能部门进行审核确认;新建项目购买设备的由项目管理处负责审核确认,审核部门根据申请的新增设备规格类型,首先查阅闲置设备台帐,若有可利用的闲置设备应首先安排利用闲置设备。4.2 新置设备的到货验收新置设备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