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防腐蚀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设备的防腐蚀管理工作,防止和减缓生产设备受腐蚀介质的侵蚀及破坏,延长设备使用寿命,确保安全生产,进一步提高防腐蚀工作的管理水平,并按照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天津分公司设备防腐蚀管理机构设置、职责、技术管理等要求。第三条 设备防腐蚀管理是设备管理工作的重点内容。凡受到工艺介质、冷却水、大气、土壤等腐蚀的各类设备、管道、建构筑物等(以下统称“设备”),都必须采取相应的防腐蚀措施。第二章 管理职责第四条 公司分管设备管理工作副经理在经理领导下,依据设备管理办法(试行)的管理要求和职责,全面负责天津分公司设备防腐蚀管理工作。第五条 公司成立腐蚀防护工作领导小组和腐蚀防护技术中心,负责对公司防腐蚀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决策,并开展腐蚀调查和监测等防腐技术工作。第六条 公司设备管理部门配备专职或兼职技术人员负责设备防腐蚀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1、 在公司主管设备副经理和腐蚀防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公司设备防腐蚀技术管理工作,并与有关部门相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