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采购管理办法一、总则1、编制依据及目的为进一步规范本公司的设备采购管理程序、降低采购成本、控制风险、促进经济效益提升,特制订本办法。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营运管理公司所有设备的采购。本办法中的设备是指因经营要求所必须的各种设备,包括机械娱乐设备、电子娱乐设备、检验检测所需的设备仪器、运输设备及各种设备设施等。总包工程中为业主代采购机电类设备的采购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3、管理原则(1)分级分类原则设备采购实施统一分级分类管理,并建立相应的设备管理部和设备管理体系,根据公司内部层级设置相应的设备管理岗位和设备管理人员。(2)事先报告、审批原则所有的设备在采购前,必须提交设备添置或更新专项请示报告,按公司有关审批流程规定,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方能实施。(3)招标(比选)原则所有采购的设备采用招标或比选的办法确定设备供应商。经招标评审中标的设备价格作为设备采购合同谈判、签订的限价依据。采购的设备金额高于5万元而低于30万元的,采用比议价方式确定中标单位。采购的设备金额超过30万元的,需委托有招标资质的第三方实施邀请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