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意可曼科技有限公司设备验收管理规定一、总则1.1为规范公司设备验收管理工作,促使供应商严格执行产品技术标准,提高设备质量水平,保障公司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1.2公司系统开展的设备验收工作本着对山东省意可曼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以合同为依据,客观公正地开展验收工作。1.3公司各部门参加验收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进行验收,不得随意改变或降低验收标准,须对设备的质量验收结果负责。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对外采购的设备及设备外协制作、维修。三、验收小组的组成设备验收小组由设备管理部、采购部、使用部门、物资管理部及设备供应商、安装公司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员组成。其中受设备供应商、安装公司等公司外部单位委派前来参加设备验收的人员应持盖有委派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采购部对外发出验收通知时应特别注明:如因你方委派参与验收人员不能提供授权委托书而导致设备延期验收,由此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你方承担。)四、验收依据设备出厂性能试验验收(合同中约定进行出厂验收)、到货验收、整体验收、性能复验以及年度使用情况验收工作均以合同及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