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管理考核评价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发挥设计在江西洪屏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建设中的龙头作用,加强对设计工作的管理,充分调动设计人员的积极性,确保首台机组发电目标按期实现,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考核评价办法。 第二条 对设计承包商的考核评价由江西洪屏抽水蓄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屏公司”)委托国网新源建设有限公司江西洪屏抽水蓄能电站建设管理项目部(以下简称“建管项目部”)组织实施。 第三条 本办法考核对象为参与江西洪屏抽水蓄能工程建设的设计承包商。 第二章 设计承包商职责 第四条 建立健全设计质量保证体系,依据相关规定及设计承包商贯标要求执行设计程序,履行设计文件的审签制度,确保设计成果的正确性。 第五条 设代处设总或副设总应常住工地,并应积极做好现场配合工作。 第六条 按照新源公司批准的施工规划报告,编制工程进度计划,作为工程进度控制的依据,编制项目总体招标计划,以保证进度目标的实现。 第七条 按国家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结合本工程总体目标,编制招标文件(编制原则、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图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