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设计合同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甲方双方经过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简称本合同),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 合同标的1. 本合同委托设计的要求:乙方将严格按照瑞典公司招标书的各项要求,并根据甲方提供的基础资料完成对投标书的设计工作。2.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甲方提出新的设计要求,双方可就设计费的调整、设计成果的交付时间等相关事宜另行签订协议。3.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投标书应按照合同要求的技术标准进行设计,具有独创性、完整性,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否则因此引起的任何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乙方为完成本合同委托事项而需要使用他人资料的,应保证得到该资料所有人的有效授权。第二条 基础资料及协作事项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基础资料如下:1) 瑞典公司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2) 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基本资料及设计思路;3) 其他与该项目有关的辅助资料。2. 甲方保证所提供的基础资料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争议,否则因此引起的任何法律责任由甲方负责。3. 如确属基础资料存在错误或前后不符而产生的延误及损失由甲方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