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人员工资及提成比例的规定及奖惩制度根据总院的要求且针对目前的运营机制,对设计人员工资及提成作出相应的规定,并从2013年3月1日起执行。一、工资1、正式聘用员工工资设计费提成+福利(五险一金)2、设计费用提成(一)正式聘用员工的各工种提成费用如下1)方案阶段作方案且作初步设计的,按每平方米人民币0.5元计费;只作方案未作初步设计的,按每平方米人民币0.3元计费;未作方案只作初步设计的,按每平方米人民币0.2元计费。2)施工图阶段(单位:元)注:如有初步设计的,初设阶段按15%计提,施工图阶段按85%计提。3)校对阶段(单位:元)3)审核阶段(单位:元)4)重复使用重复使用的栋号所有专业第一栋按实际面积结算、第二栋按实际面积的50%计算面积;第三栋以上的只按实际面积的15%仅对结构专业计算面积,设计费用按计算后的面积来结算设计费。5)概预算概算提成费用=造价*1.75*10%预算提成费用=造价*1.75*35%6)可研报告一)需要评审的报告(文字部分)=可研合同价*15%二)需要评审的报告(方案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