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法复习资料1、 名词解释1、 传闻证据规则 陈述主体将非亲身感知所得的事实运用以证明争议问题的陈述,不能作为定案依据。2、 证明力 是证据对于案件事实有无证明作用及证明作用如何。3、 举证时限 指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应当在法律规定和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证明其主张的相应证据,逾期不举证则承担证据失权的法律后果的一项民事诉讼制度。4、 举证责任倒置 指对一方当事人提出的权利主张由否认主张成立或否定其部分事实构成要件的对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的一种证明责任的分配方式。5、 沉默权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可以对有关官员的提问保持沉默或拒绝回答。不因此而受到强迫,也不因此而受到不利的推论;有关官员则有义务在提问之前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告有享有此项权利。6、 法定证据制度 指法律根据各种证据的不同形式,对其证明力大小,以及如何审查判断和运用证据预先明文规定,法官审理案件必须据此作出判决,而不得自由评断和取舍。7、 意见规则 证人只能就其凭知觉直接感知的事实提供证言。一般而言不发表依其直接观察得出的推断或意见。